电子警察助阵智能交通,在争议中不断成长

    近年来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快速发展,2013Q1季度千万级项目共有项目包63项,同比增长80%;合计市场规模18.3亿,同比增长69.4%,千万项目占Q1市场总规模的44.6%。千万项目占比较2012年全年占比的41.7%上涨2.9%,电子警察在智能交通上的应用也在逐步增长。电子警察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高清电子监控,执法功能越来越强大,尽最大可能维护社会治安与交通秩序。电子警察作为辅助执法的工具,虽然具有现代化的先进技术,但是一直饱受争议。我们可以对相关情况做一些分析。

    一、电子警察测速准不准

    曾有驾驶员被两个电子警察系统因超速抓拍处罚,被罚司机提出按两个电子警察系统记录时间测算,其车速高达200迈,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分析原因在于:前后两个电子警察系统的摄像头时间基准不同,抓拍到的时间差就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如此计算出车辆的行驶速度也是错误的。

    生活中我们所见到的电子警察超速抓拍主要分布在隧道、高速公路及危险的限速路段;由高分辨率摄像机或数码相机组成,电子警察系统采用技术成熟的精密线圈检测技术,通过车辆驶过前后两个检测线圈的时间差,系统自动计算出车辆的行驶速度,对超过限定速度的车辆,摄像机将进行拍照,记录超速车辆的外形及车牌信息。而高速公路上安装的测速装置通常是多普勒雷达测速仪。

    据了解,只要是上路辅助执法的电子警察都必须要符合《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70-2010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为了减少误拍,保证电子警察抓拍的准确性,相关部门每个月都要将所安装的电子警察送到计量检测部门进行一次矫正,并进行技术升级降低电子警察误拍的几率。同时,驾驶员需要知道:误拍不会作为违章处理,因为一旦设备出现故障,不仅路口的信号机里有记录,中心联网里也会有故障记录,故障期间所拍照片便会作废。如果驾驶员认为这有可能存在误拍、误罚的可能,应该及时到监控中心查询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为了保证测速的权威性应当采用多普勒雷达测速。在辅助执法过程中,由于经检定的多普勒雷达最大可能误差一般小于10%,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超速在10%以上时才给与处罚。在我国超速处罚标准如下:超速10%以上、30%以下的,将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超速30%以上、50%以下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将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超速70%以上、100%以下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超速100%以上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二、高清电子警察功能强大也惹争议

    就在六月初深圳首次启用了10套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今年内将推广到600个。鉴于执法功能过于强大,执法首日便受到司机的极力声讨。本套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除了传统的闯红灯、逆行功能之外,倍受争议之处在于2点:1)拍摄不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违法变道、跨实线行驶、路口范围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的车辆;2)在交通设施及标识不完备的情况下,认定为违规行为。在面对高清电子警察系统的“严格”执法标准,司机与交警各执一词。

    司机和网友不满:抓拍过于“苛刻”交通设施不完善

    根据许多司机的开车经验,以往只要路口三向信号灯同时变绿时,在左转道直行,或是在最左边的直行道左转,都没有大碍。但如今,这些行为都会被“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为“不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违法。许多司机和网友认为,这过于“苛刻”。网友“秦潇Qin”指出,梨园路、桃园路北往南路段,设有“电子警察”。其东北角是一个加油站,原本该路段双黄线上同时设有铁栏杆,但接近路口时却偏偏没有栏杆,也没有“禁止掉头”标识,这正好给驶进加油站和掉头的车提供了“方便”,也容易使他们“中招”。

    交警:设15天缓冲期仅警告不罚款

    对于“逆行”违法,高清“电子警察”将通过视频动态数据进行严格分析,不会“随意”拍摄。而诸如“路口超速”拍摄等功能,目前只是作为高清“电子警察”的功能储备,并没有实际推出。但目前仅限拍摄记录,暂不作出实际处罚。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并倾向于设立一段时间的教育缓冲期。“教育缓冲期内只拍摄,做敬告执法,并不作出实际罚款处罚。但具体的时限还需开会敲定,初定可能在15天左右。”

    三、收支两条线实现电子眼罚款去向规范化

    如果说商家追求的是利润,那么企业“赞助”安装电子眼真的是不计回报的吗?所谓的“赞助”是指企业无偿安装后交给公安部门管理,在其后的违章处罚款项中按一定的比例返还成本费。“电子眼罚款被私人承包了吗?”这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2012年东莞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事实上大部分地区就已经实行收支两条线,只有很少数的部分地区仍存在这样的问题。2012年《人民日报》刊登《东莞道路摄像头被私人承包了吗》一文中,澄清“东莞道路摄像头被私人承包”谣言。报道称:违章罚款全部上缴国库,不可能有私人分成。当时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陈刚接受采访时说:对网上传闻有私人承包公司从违章罚款里分成得回报之说,东莞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坦言,“过去东莞镇街有过个别公司代建探头这种方式,后来发现社会效果不好,于是早在2005年全市已理顺关系,探头全部由市政府收回,并办理了产权归属手续。2005年以后,探头全部由市、镇两级财政投入建设。

    如今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违章处罚的过程是,由电子摄像头提供执法依据后,进电子平台,电子平台出违法行为数据,电脑开罚单寄给违章者,违章者去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再反馈电子平台已交款,电子平台显示处罚完毕,双方并无利益交集。‘电子警察’罚款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收缴的罚款等全部上缴国库,所有的罚没收入实施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

    总结:

    电子警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监控之一,虽然存在很大的争议。但在电子警察的辅助执法下,可大大减少交通违法事件,助阵智能交通效果明显。就目前深圳安装的高清监控摄像头来说,自61日高清电子警察宣传启用至63日,各类违法行为下降近三成。我们必须认识到电子警察不仅维护交通秩序,也保护着司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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